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可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在各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未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各考点交准考证并领取复试考试费。

四、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学年(两学期)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及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五、其他

1.我校于4月中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专业考生成绩,不再邮寄合格证,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到本人成绩打印即可。

2.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 志愿优先 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中旬前寄发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