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表示师范类专业。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小方向有:美声、民族声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吉他、长笛、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竹笛、唢呐、二胡、板胡、古筝、琵琶、扬琴、民族打击乐、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请考生参考报考。
录取规则
2017年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除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甘肃、辽宁、黑龙江、江西、湖南、云南、贵州等14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或部分专业课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它各省均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
1、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联)考要求的须省统(联)考成绩合格),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我校在各省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满的情况下,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统(联)考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与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