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没有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执行各省招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