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江苏省考生除音乐表演 (舞蹈) 、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需要参加我校校考外,其余音乐、美术类专业都采用江苏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2.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取得2012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省统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 30%+省统考专业总分 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4.以上录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音乐、美术类专业。

四、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

考试科目:主项(舞蹈)、副项(声乐或钢琴)、模唱。

1.主项(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测试、技巧测试、剧目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等,自备伴奏CD碟。

2. 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 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门科目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综合成绩(满分420分):

综合成绩(总分420分)=主项成绩 2.5+副项成绩 1.5+模唱成绩 0.2。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影视评论、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

1.影视评论(笔试,满分100分):要求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

2.编写故事(笔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

3.才艺展示(面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歌唱、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CD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只提供DVD播放机。

4.综合面试(含艺术评述、即兴问答)(面试,满分100分):(1)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2)即兴问答:即兴回答评委提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为以上4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300分。

五、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方式

1.报考条件

(1)凡符合有关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中的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要求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

2.报考办法

(1)报名交验的材料

现场报名分别交验江苏省2012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无效)。

(2)报考费用: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考生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费。

3.专业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8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9日

报名、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3号楼(南京市汉中门外北圩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