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招收艺术类考生。考生在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控制分数线后,按各省市组织的艺术(美术)联考成绩即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