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或学校组织的校考,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成绩。 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2、 美术类(美术学、、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教育[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科]、舞蹈表演[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有艺术专业原则上文理兼收,艺术类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只招文科。 

5、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2017年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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