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等省份招生,招生专业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其中设计学类包括、环境设计、三个专业,美术学类包括摄影、两个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40分以上,按照下述原则,视各省生源情况,结合本人志愿与分省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陕西考生录取原则:按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 40%]+[统考专业课成绩 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