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
我院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影视动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
考生不需要来我院参加专业考试,统考合格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填报我院志愿。
(二)山东省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
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承认其它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其他院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校考成绩。
考生不需要来我院参加专业考试,取得其他院校上述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填报我院志愿。
(三)河北、河南、辽宁、湖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江西、江苏、云南等省考生:
我院使用河北、河南、辽宁、湖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江西、江苏、云南等省的美术类、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考生不需要来我院参加专业考试,统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填报我院志愿。
五、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通知书由我院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设计学类、动画和广播电视编导等三个专业考生,采取 志愿清、专业清 的原则,分专业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其他院校的校考成绩,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设计学类和动画等专业考生,采取 志愿清、专业清 的原则,分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安徽、湖南按综合分)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综合分)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山东省影视动画专科:在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录取时,若综合分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8520223,8520226,8520227,852022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网址:
E-mail地址:dcuzsb@126.com
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各专业咨询电话:
美术类专业(美术设计系:0635-8520387,8520386)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系:0635-8520393)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影视传媒系:0635-8520360)
七、其他
1.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为我院招生,请考生及家长直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有关报考事项。
2.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3.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