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在渝招生录取公告

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重庆市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在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330分,外语成绩分数线60分,专业成绩分数线230分,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0.880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录取加权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考生所报志愿录取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 7.5 30%+专业成绩 3 70%=录取加权分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公告

我院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理论类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