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分=文化课成绩 50%+专业科成绩 50%
5.同省考生在比例分相同且计划不足的情况下:
①报考绘画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素描、速写、色彩。
②报考书法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创作、临摹(一)、临摹(二)。
③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上海、浙江录取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六、学制学费
1.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学制均
为四年(全日制本科生)。
2.绘画学费为10000元/人/年、书法、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学费为8000元/人/年。
3.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确定。
七、违规处理
1.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凡在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体检和新生专业复测,对体检不合格或专业复测水平达不到培养要求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政编码:100083纪委监察处电话:010-82303020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03919
艺术学院电话:010-82303219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blcu.edu.cn
艺术学院网址:http://ysh.blcu.edu.cn
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