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福建省组织校考的考点统一设在,时间拟安排在2015年1月25日-2月28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2015年可在福建省组织校考;其他省外公办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福建省组织校考的,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
我省下列院校(专业)可组织校考:(1)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2)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北管乐器等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4)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直接使用福建师范大学该专业的校考成绩,不再另行组织校考。
省内院校(除部、委属院校,或经批准的部分院校专业外)和省外所有民办院校、独立(二级)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均直接使用福建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鉴于福建省省级统考已涵盖了美术类、音乐类等8大类别34个本科专业(具体详见附件1),建议招生院校直接使用福建省省级统考成绩。
附件1:2015年福建省省级统考涵盖本科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