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人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艺术类文理均可。

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报名办法

1.各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面报,不可跨省报考,不可函报。

2.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山东省内可用复印件),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天津考生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

3.交纳报名费及测试费,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

●专业考试

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考试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上午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各100分)3小时;下午面试(才艺展示,100分),其中音乐类(声乐、器乐等)、舞蹈类、语言艺术类(演讲、主持、话剧、相声等)按报名先后顺序每人表演不超过3分钟,美术类(绘画、书法等)集中测试2小时,考生自选其中一类,内容自定并独立完成。学校备有钢琴,其它考试用品自备。

●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及合格证的发放

三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试卷合并评阅。根据报考情况,分省市先将考生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划定预选资格线,再在预选范围内以考生个人才艺展示或影视评论成绩较高的一项作为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各省专业合格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考生专业成绩、各省合格线及所在省招生人数可于3月2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证》于4月15日前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信息库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天津按考生校考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寄发),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学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录取办法

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向学校投档,学校再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者,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有色盲、色弱,或有其它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080517 Email:zsb@q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