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继续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湖北考生,美术专业必须参加湖北省联考且联考成绩合格,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 40%+统考或联考成绩 60%) 2)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本科联考且联考成绩合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 80%+统考或联考成绩 20%) 2)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 40%+统考或联考成绩 60%) 2)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外省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同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地区,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校考省份与专业:
吉林: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通俗演唱、舞蹈、作曲与MIDI制作)
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
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通俗演唱、舞蹈、作曲与MIDI制作)
广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新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通俗演唱、舞蹈、作曲与MIDI制作)
云南:广播电视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