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在辽宁省本科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原则为:按照考生 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在辽宁省本科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原则为:按照考生 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