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在河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书法学专业在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专业课成绩 4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在河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书法学专业在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专业课成绩 4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