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学校负责,纪委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市):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美术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统考成绩和考试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科,按考生合成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合成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专业考试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3.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即在1:1计划内实施专业优先录取规则。对其他省市区进档考生,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江苏省本科等第要求为BC,所参考成绩均为不含附加题分数的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美术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投档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录取时以合成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到低录取。合成投档分折算无明确规定的外省市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分作为合成投档分,录取时以合成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3.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