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

录取依据:

非江苏招生省份中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不编制分省,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高考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