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报考江苏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综合分,按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河南、浙江、山东、安徽、湖北、辽宁、云南等省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进档后,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辽宁和云南两省考生为省统考成绩,其他省考生为我校校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