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校只招艺术(文)考生,2015年(首年)不组织专业课校考,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该专业录取时,符合条件的已投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60%,专业课成绩(折合成750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