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吉林音乐、辽宁美术、江苏音乐、江苏美术、广西音乐、广西美术、河北音乐、河北美术、山东音乐、山东美术、江西美术、山西美术、安徽美术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证(其他省份美术、音乐类考生只需参加本省艺术统考)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
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
文理兼招(文理综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X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X分后进行折算排序录取)。艺术类按折算后分数,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