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