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以上第1-19类为本科专业(除建筑学为5年制外,其余专业为4年制),第20类为专科专业(3年制)。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设点考试省份、考试时间及要求、录取办法等详见我校2016年本、专科《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

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获取广西艺术学院往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等信息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