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在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 40% + 校考专业成绩 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6350612、6359652、635661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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