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省外美术类:在考生高考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省外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浙江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