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类、美术学各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0.4 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0.6 750]排名择优录取(浙江省高考文化满分不含模块分)。文理分别排名录取。

六、学费

1.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9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2.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七、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八、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邮编:310058

网址:http://zdzsc.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

纪委监督电话:0571-88981497

备注:浙江大学历来不公布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录取分数、录取人数等信息,建议考生直接电话咨询浙大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79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