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是在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文化总分、语文、英语)都达到我校最低要求后,将文化成绩中英语、语文科目按相关折算办法折算后加到专业校考成绩,形成最终录取总分进行排队录取。录取总分=专业总分+(语文成绩-75)/6+(英语成绩-70)/4。

另,江苏省文化单科成绩按我校录取办法规定执行;江西省考生专业使用江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化总分按录取办法规定执行,单科分数线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