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省外考生录取规则:1、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的考生,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校考成绩通用;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河北考生录取规则: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