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生源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的,可文理兼收。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与动画专业报考者,要求无色盲。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联考合格证 (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到报名点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省份除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美术类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10元/人。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为两门,总成绩300分,其中素描(180分钟 )150 分、色彩(180分钟)150分。
各省专业考试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咨询,或查阅我校招生网核实。
八、录取、就业和奖学金
1.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就业。
4.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邮 箱:zsb@gdufe.edu.cn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 何老师 020-84096844
艺术学院宋老师 18688395260,张老师 1326550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