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招生专业如有变动,以报名考点公布信息为准。

备注2:以上计划数仅供参考,最终计划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各省专业课 省统考 、 省联考 考试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2.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专业课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4.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承认所有在鲁招生院校播音主持类校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