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统考满分的70%。

(三)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