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如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环境设计、)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 (专业分 专业满分)+30 (分 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如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环境设计、)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 (专业分 专业满分)+30 (分 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