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1. 绘画(书法方向):碑帖临摹(楷书、隶书、行书)、书法创作;2. 其它专业(方向):素描、速写、色彩。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查的方式进行。

合格名单公布:我校将于2013年4月上旬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特别提示:我校美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理科考生报考我校成绩无效。考生须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

五、录取规则

1.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 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 录取时按专业(方向)排队,根据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美术学院:0371-67780960 (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招生办:0371-67781182 邮编:450001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ao.zzu.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2.zzu.edu.cn/art/

招生办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