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3.艺术类单独考试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5.云南省外其他省(不含广西美术类),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我校2014年只在广西自治区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广西美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