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间:2017年1月17日8:30 16:00

2.报到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图书馆大厅

3.考试时间:1月18日考试(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

七、考试科目

台词:30分 声乐:20分 形体展示:20分 即兴表演:30分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2.具体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以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一律先通过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s.nipes.cn/bmindex.asp),点击网上报考,选择 2017年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艺术类表演(影视艺术表演)专业网上报名系统 ,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审核与确认

1.审核确认: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下述规定材料用邮局EMS快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我院只接受邮局EMS 快件,1月15日后我院将停止接收邮件)。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该考生网上报名状态即改为 审核通过 。考生只有在报名状态为 审核通过 时,方能到我院报到并考试。

2.审核确认考生应交验的相关材料:

(1)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1份):本表由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后产生(打印2份,寄1份,另1份报到时使用)。报名表最后一栏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灵谷寺路8号 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 政 编 码 :210014

九、录取原则

1.取得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艺术类表演(影视艺术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3.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录取。

十、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或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