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校考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八、校考报名办法

1.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安徽、重庆、云南、贵州、四川五省考生以及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湖北、北京、重庆、云南、贵州、四川六省考生,须在 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报名及缴费。

2.收费标准: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审定标准。

九、学费标准

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十、招生考试领导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新闻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联系电话:023-023-68367703 联系人:朱老师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联系电话:023-68253360 联系人:曾老师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3-68252513 联系人:刘老师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十二、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nzsw.swu.edu.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咨询查询。

十三、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