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艺术本科(三)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数公布。

1、征集志愿的专业类别有:美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类,摄影类,舞蹈类。考生应根据自己考试专业类别和文化成绩对口填报征集志愿院校和专业类别,跨类填报属无效志愿。

2、考生在网报系统中填报艺术本科(三)征集志愿时,不仅要填报院校代号,还要填报专业类别代号,不填报专业类别代号属无效志愿。

3、使用联考成绩的专业类别代号分别为:美术类M1,音乐学F1,音乐表演F2,播音与主持艺术F3,广播电视编导F4,表演类F5,摄影类F6,舞蹈类F7。

4、非美术类自发证专业类别代号分别为:音乐学Z1,音乐表演Z2,播音与主持艺术Z3,广播电视编导Z4,表演类Z5,摄影类Z6,舞蹈类Z7。

        5、招生院校办学地址和专业备注等内容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