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表统计的分值中艺术类专业为广西艺术统考成绩。

广西大学2015年外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统计(历来不公布,考生可电话咨询广西大学招生办,电话:0771-3232999)

省外考生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