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3月8日13:00于校本部公告栏内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13:00-15:00在校本部第二教学楼交复试费。

四、考试期间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不予赔偿。

五、办法:考生在四月中旬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就业网(www.sycm.com.cn)或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南校区)网站(www.synxq.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不接受人工电话查询),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4-62338001。

六、后附《考场时间安排表》,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应考,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者,后果自负。

沈阳音乐学院

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南校区)招生考试初试考场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