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只能在生源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请自备考试所需的材料。

(三)报名费用:每专业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四)校考考试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于4月1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校考成绩。学校原则上按各省

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规则

(一)我校可参照国内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填报高考志愿。

(二)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为非综合分,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自划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文化自划线。

(五)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六、奖学金

为鼓励广大优秀学生积极投身艺术事业,我校对优秀学生提供董事长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28000元。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8000元。

七、其他

(一)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

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2017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hnctxy.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730653

传真:027-81731888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五)本简章由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简章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