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艺术设计)、(二维、三维动画)、公共艺术()为美术类专业。
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