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素描、色彩。
(2)音乐学专业:主项、视唱练耳、乐理。其中主项分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参加主项考试。①声乐主考项:演唱声乐作品1-2首,笔试考乐理。②器乐主考项:演奏器乐曲1-2首,笔试考乐理。③舞蹈主考项:形体、模仿、舞蹈作品(限时三分钟内,伴奏乐自备),主考舞蹈者,只考视唱练耳,不参加乐理考试。
(3)学前教育专业:①素描。②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5.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各专业具体介绍及录取情况请登陆安康学院主页()查询。
学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 邮政编码:725000
热忱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