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 专业志愿优先 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40分(含40分),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