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近40个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专业,学院在校生8000余人。

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以英语语种为准。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加3分,A加2分,B+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 A+A AA A+B+ A+B AB+ AB B+B+ B+B BB A+C AC B+C BC C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 3A1B 2A2B 3A1C 2A1B1C 2A2C 1A3B 1A2B1C 1A1B2C 1A3C 4B 3B1C 2B2C 1B3C 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语数2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编类、播音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音乐类、美术类、广编类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播音类必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

第八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被我院认定为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2018年我院招收的各类新生(除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新生)在丹阳校区学习。其中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大一学年在仙林校区学习,大二、大三、大四学年在丹阳校区学习。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5-85898048,学院网址:。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江苏省内代码1808,国家代码13906

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丹阳校区:丹阳市正德路8号

咨询热线:(025) 85898048

QQ咨询群:273286787

微信平台:南师中北招生在线

学院网址: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65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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