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具体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最终公布的2019年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9年高考报名相关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3.港澳台考生,参加我校面向港澳台学生单独组织的专业考核,详见相应的招生公告。
三、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
2.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四、复查复测
1.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将结合入校时专业复测成绩、专业意愿及办学条件等分流一部分新生到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专业单独培养;其余学生实行设计学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将依据专业兴趣、职业规划、学业成绩及办学条件分流到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习。
五、其他
1.设计学类【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15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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