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要求
1.热爱艺术事业,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实行统考的省份,必须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设计类无色盲、色弱者。
3.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只招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不招收其他唱法)。
4.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不招收其他舞种)。
四、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类录取原则:
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五、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 年。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身高、专业方向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八、若教育部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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