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吉林省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报考该专业的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湖南省考生须参加各省对应类别的专业课省统考。其中,山东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文学编导类、河南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编导制作类、辽宁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湖南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摄影摄像类。考生专业课、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 60%+专业课成绩总分 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