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按照大类招生。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 0.6+文化成绩 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美术统考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备注: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按照大类招生。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 0.6+文化成绩 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美术统考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