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我校将于2月24日晚21:00后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初试合格的考生安排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3.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4.专业考试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①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

②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

③面试: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测试。

复试:①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②模特技巧:考察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

③才艺测试: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表演(自备音乐伴奏、道具,时间不超过2分钟)。

说明:①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上述形体测试、模特技巧、才艺展示等环节所需泳装、时装、道具、音乐伴奏(mp3格式)等均由考生自备。

5.合格生源确定与

(1)学校视生源情况,按照不超过4:1(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招生计划)的比例确定合格生源范围。

(2)2017年4月中旬,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2017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 (http:// zsjy.tust.edu.cn/zhaosheng)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通过 2017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 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我校不再另行邮寄)。

四、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报考本专业属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联)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联)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并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7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五、有关须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本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28113336、60600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600330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zszx@t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