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统考的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四)、上海及校考的各专业具体录取方法: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2、广播电视编导: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3、动画(上海考生):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七、联系地址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或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64322031、64323839、64322415(传真)
广播电视编导 64322046、54643341(传真)
学院网址:http://xiejin.shnu.edu.cn/ E-mail: xjys@shnu.edu.cn
统考省份招生专业与各省市统考专业(方向)对照表(非美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