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初试、复试分开考试的专业,为初试、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

注:1.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导演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3.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的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和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各招生15人;

4.音乐学专业招生计划中含6名声乐演唱生计划;

5.以上学费属2010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1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高职专业)